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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道清煤矿“9·11”其它事故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21年9月11日12时20分,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道清煤矿东翼复采区溜煤上山-53m巷道翻修处发生一起其它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6.0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报告情况

2021年9月11日乙方班(8点班),东翼复采区巷修施工队队长庄彦荣安排组长孙贵生带领工人陈树新、刘朝明到东翼复采区溜煤上山-53m巷道翻修地点进行翻修作业。12时15分,孙贵生向调度汇报翻修作业结束,调度随即询问东翼复采区采掘工作面是否可以供水,得到肯定回复后,12时16分,通知高压泵房向东翼复采区供水,东翼复采区溜煤上山开始输送煤水混合物。陈树新和刘朝明在清货期间,陈树新看见孙贵生站在溜煤道过桥上,再抬头时孙贵生就不见了,怀疑他掉入溜煤槽。12时20分,陈树新向调度汇报:“孙贵生掉到溜煤槽里了,快,快停水!”,调度员立即通知高压泵房停止供水。随后刘朝明、陈树新等人沿着溜煤上山向下找人,在-200m筛机道发现孙贵生光着膀子趴着,脑袋上有个拳头大小的洞,已无生命体征,随即电话汇报调度。调度向矿长李永海和生产副矿长武凤春报告事故,矿长李永海13时15分向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白山监察分局电话汇报事故情况。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巷修人员孙贵生违规用钩钎子处理溜煤槽内堵塞物时,被煤水混合物带入溜煤槽中,冲到-200m筛机捞坑的过程中撞击至死,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矿井相关人员未认真检查东翼复采区溜煤上山-53m巷道翻修安全工作情况,未认真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要求作业。

2.当班带班领导未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巡视,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

3.矿井对从业人员安全思想教育不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安意识差。

4.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认真检查道清煤矿作业规程落实情况。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1.矿井要认真检查安全工作情况,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作业。

2.带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

3.矿井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安能力,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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