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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对青海海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迈煤矿“5•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17年5月1日21时许,青海海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迈煤矿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3.6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5月1日下午四点班,铁迈煤矿综采队班前会上队长张某布置完全部工作后,要求跟班副队长樊某负责11010工作拆除和11030工作面安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由班长闫某将工作分配到个人,闫某某安排当班工人仝某、赵某、张某某、赵某某和刘某五人负责在11030工作面切眼安装一台JH―30型回柱绞车,用于安装工作面综采支架,随后以上5人下井开展工作。绞车安装位置距工作面回风顺槽28米处,安装绞车期间,由于一根钢梁支架影响绞车安装,需要替换,以上5人均未按照“先支后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替换钢梁支架,在未先支起单体液压支柱的前提下,将该钢梁支架撤除,随后赵某某和刘某去找单体液压支柱,仝某、赵某和张某某继续安装绞车,此时的作业现场属于空顶状态。21时许,仝某、赵某和张某某稳好绞车后,准备用赵某某和刘某找来的一根单体液压支柱补打支柱时,顶板突然来压,摧垮周围4架钢梁支架,造成冒顶,由于仝某处在冒顶区的边缘,所以冒顶时他只被埋了一条腿,赵某和张某某2人被埋住。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冒顶,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1)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张某某、赵某、仝某、赵某某和刘某在11030采煤工作面安装绞车时,未严格按照《青海海泰煤业铁迈煤矿11030工作面安装安全技术措施》中“先支后拆”的要求,在未先支单体液压支柱的情况下,擅自将钢梁支架拆除,钢梁支架拆除后,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和围岩观测”的规定,造成冒顶,导致事故。

(2)作业现场管理混乱。

工作面安装期间,负责安装的综采队人员配备不足,临时从掘进一队抽调30名职工,两支队伍人员相互不熟悉,掘进一队的职工不熟悉绞车安装的工艺流程;跟班队长樊某履行跟班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工作面安装绞车工艺不熟悉,现场没有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指挥,任由张某某、赵某等人随意操作,发现违章行为,未及时制止;工作面未配置专职安全员,由跟班队长樊某兼职安全员,对工作面安全监督不力。

(3)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铁迈煤矿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日常培训针对性不强,学习贯彻《青海海泰煤业铁迈煤矿11030工作面安装安全技术措施》流于形式;职工对冒顶威胁认识不足,违章作业习以为常,安全防范意识淡薄。

(4)煤矿管理不完善,材料采购不及时。

对中层干部的任命、考核上没有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导致任命的区队长不熟悉现场的工艺流程,不能有效的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矿上对材料的采购不及时,11030采煤工作面未配备充足的单体液压支柱,导致负责安装绞车的操作工需要单体液压支柱时,现场找不到。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持续开展好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全面深入地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执行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进一步规范煤矿作业行为,重新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青海海泰煤业铁迈煤矿一采区M下—11030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和《青海海泰煤业铁迈煤矿11030工作面安装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熟练掌握和运用。矿安检部要切实加大对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学习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规程措施学习不到位及考核不合格的要督促进行再教育、再学习,直至考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同时,要及时发现和查处不执行煤矿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违规违章行为。

(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区队长跟班等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带班领导要履职尽责,与职工同上同下,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发现违章作业行为要及时纠正制止。矿井要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三违”现象。

(四)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使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铁迈煤矿要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在日常培训中进一步丰富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等重要灾害的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其危险源辨识能力。

(五)深入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片、事故责任人现身说法等对职工进行事故警示教育,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持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法律法规与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一体化。

(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创建企业安全文化,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要按照规定要求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配足特种作业人员,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七)强化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

门源县经信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要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的频次、提高检查的质量,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对铁迈煤矿采煤工作面安装和拆除期间的盯守责任,强化安全管控措施,真正做到盯紧看牢。同时,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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