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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龙县小寺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24”一般运输瞒报事故

发布时间:2023-08-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23年2月24日13时30分,黄龙县小寺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寺庄煤矿”)3109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6.76万元(不含事故罚款),事故发生后,煤矿隐瞒未报。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

经调查,这起事故发生于2023年2月24日13时左右。当天早班班前会后,廖富平等13名工作入井到3109综采工作面作业。割了3刀煤后大约在13时左右,班长廖富平巡查3109综采工作面到距机头第六架综采支架处时,发现支架被顶板离层矸石卡住无法移动,在未通知刮板运输机停机的情况下,他对支架卸压并准备清理支架顶板离层矸石,这时运行的刮板机上一块长约55CM,宽约30CM,高约30CM的矸石将卸压后的支架顶起,把正在准备处理顶部离层矸石的廖富平夹在支架与顶板之间,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同班作业的夏忠友听到机头后方有人喊叫了一声,回头看见廖富平夹在支架和顶板之间,立即晃灯让刮板运输机司机停机,并喊叫周围正在作业的工人前来救援。副队长郑德富听到机头后方有呼喊声后赶到现场,发现廖富平躺在第六架支架护板下方的割煤机机道内,头部流血,夏忠友、吴大松和沈洪兵正在搀扶,他随即安排工人将廖富平向外运,随后赶到运输巷打电话向调度室报告情况。调度室主任陈武元接到电话后,打电话安排井下一辆无轨胶轮车在3109运输顺槽与辅运大巷交叉口等待接人。4名工人(夏忠友、吴大松、王如春、廖富飞)将廖富平轮流背到辅运大巷后扶到无轨胶轮车上,将其从副斜井护送升井并转运至地面等候的车上(队长黎杨的车),送往医院救治。

在此期间,总工杨勇拨打了黄龙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的途中,在黄龙县崾岘附近碰到黄龙县医院的救护车,随即将其转至救护车上。医生对其初步诊断后告知人不行了,护送人员要求进一步抢救,救护车随即将廖富平送到山西省河津市铝厂职工医院。经抢救无效,廖富平于2月24日18时15分死亡。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距3109综采工作面机头第六架支架被顶部离层顶板阴滞,工人在未通知工作面刮板运输机停机闭锁的情况下,违章降低支架高度处理支架顶部离层顶板,运行的刮板运输机将第六架支架顶起夹伤工人,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未执行作业规程。违反煤矿3109采煤工作作业规程规定,未对大块矸石进行破碎,直接将其送至刮板运输机上运送。该工作面支架高度仅为0.8米,煤层厚度仅为0.49米,掉落到刮板运输机上的矸石高0.3米,考虑支架厚度及其他因素,实际作业空间不足0.5米,在不停止刮板运输机、大块矸石不破碎的情况下,工人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作业根本无法保证安全。

2.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带班领导责任心不强,在下井带班期间睡觉;二是作业规程学习贯彻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部分作业人员未学习《310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2月份培训学习记录有代签到情况;三是学习时间不足,学习内容不全,多数工人对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清楚;四是安全风险研判不到位。查阅小寺庄煤矿3109采煤工作面2月份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报告,发现未辨识出3109综采工作面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点。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一是管理人员更换频繁。经调查,煤矿在一年内三次更换矿长、生产矿长,煤矿领导班子不稳定;二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实行安检员巡检未落实专人盯头盯面;三是领导分工不合理,未根据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四是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小寺庄煤矿隐患记录台账存在先消号,后验收的情况。

4.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2023年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未落实,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情况;二是对新招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少于72学时;三是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不到位,职工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四是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

5.法制观念淡薄。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害怕矿井被停产整顿、行政处罚,故意销毁相关资料,编造虚假证据,刻意隐瞒未报。

6.安全监管不到位。驻矿安全监督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煤矿安全状况掌握不清,日常安全检查不严不细,黄龙县应急管理局对驻矿安监员管理考核不严。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小寺庄煤矿“2.24”运输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被煤矿瞒报。

四、安全防范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树立法治意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法制思维,提高依法办矿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尤其是“关键少数人”要依法管矿、依法办矿,杜绝事故瞒报行为。

(三)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健全煤矿组织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一要把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措施落实在生产安全管理过程和监督检查细节中,彻底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二要组织开展全面隐患大排查和员工“三违”专项整治;三要举一反三,加大瓦斯、煤尘、火灾、水害、顶板、通风、监控、供电、提升运输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扎实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联保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危险辨识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素质能力;二要认真学习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形成按章操作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守法”,杜绝“三违”,有效防范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黄龙县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以本次瞒报事故为教训,按规定配足煤矿专业人员,加强驻矿安全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驻矿盯守作用,杜绝煤矿事故瞒报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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