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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耒阳市安达利煤业有限公司福利煤矿“4·10”爆破事故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23年4月10日10时40分,耒阳市安达利煤业有限公司福利煤矿(以下简称“福利煤矿”)发生一起爆破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89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4月10日早班,-240m北运输大巷水沟施工队队长伍绍荣召集梁秋成、梁承刚、李秋告和李四贱召开了班前会,会后梁秋成等4人装了一车水泥、河沙后一起入井。8时40分,4人到达-240m北运输巷水沟施工地点,装好压风管和风镐后,开始作业,作业前4人均未对作业地点进行安全风险排查。其中李四贱、梁承刚轮流操作风镐和扒矸,梁秋成负责立模,李秋告负责装车。

9时30分、10时10分,带班矿领导康传国先后两次到该处检查,未发现异常后离开。

10时30分,梁秋成将第三副模板放到了水沟内,前往-240m北大巷车场查看水泥、河沙运送情况,梁承刚、李秋告和李四贱继续作业,梁承刚操作风镐沿着原炮眼进行破岩,李秋告扒矸,李四贱装车。10时40分,使用风镐破岩的梁承刚凿中了底板岩石中残留的瞎炮并引起爆炸,3人均被炸倒躺在地上。至此,事故发生。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2019年事故地点作业人员放炮后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瞎炮导致事故地点存在瞎炮,具有爆炸危险性;2023年4月10日当班作业人员没有排查潜在的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风镐在瞎处破岩引爆瞎炮导致事故。

(二)间接原因

1.矿井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与实际履职情况不符;二是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2019年该巷道施工时,现场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设计施工的问题;三是爆破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爆破工放炮后,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未按规定及时检查爆破地点的拒爆、残爆等情况,也没有按照规定对拒爆、残爆处理。

2.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爆破管理制度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没有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长期未严格执行爆破管理制度等违章行为,导致爆破作业存在隐患排查死角;二是利用的旧巷前,未对旧巷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未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地点处存在留残瞎炮的安全隐患;三是针对监管部门检查出来的隐患,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落实整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

3.技术管理不到位。煤矿编制的筑砌水沟的安全技术措施风险辨识不全,没有对可能存在瞎炮进行风险辨识和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4.安全培训不到位。一是水沟砌筑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贯彻学习;二是作业人员对拒爆、残爆危害性的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能力差。

5.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不足。一是驻矿盯守人员没有认真履职,未及时发现煤矿发生事故等情况;二是驻矿盯守检查考核不严,没有严格按照盯守工作标准要求对盯守时间、盯守质量、盯守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造成盯守质量和效果差。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一是煤矿要对爆破工进行专门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要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放炮后认真仔细地检查工作面拒爆、残爆情况,分析拒爆、残爆产生的原因,并按规定要求处理。

2.进一步规范矿井安全管理。一是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权责一致;二是要规范入井登记制度,建立实行人员下井现场签名登记制度,严禁煤矿职工未配带人员定位识别卡下井作业或携带他人识别卡下井等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机制,集中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迅速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聚焦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整治、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一个系统一个系统“过筛子”,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漏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3.进一步增强技术管理工作。一是煤矿在编制相关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前,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确认现场环境,对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辨识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各类风险管控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爆破作业使用数码雷管等先进材料;三是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对利用的旧巷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存在瞎炮隐患。

4.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学习,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岗位知识技能;二是要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要对照“一规程两细则”等法规标准未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大培训,做到不漏一岗、不漏一人,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实操测试,主动清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和不具备岗位实操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形成企业内部培训考核奖惩机制。

5.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好煤矿安全联系包保和驻矿盯守机制,科学合理制定驻矿盯守人员职责,突出驻矿盯守主要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加强驻矿盯守责任落实考核,切实发挥盯守作用。二是落实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6.坚决打击不及时报告事故的行为。严肃追究迟报、瞒报事故责任,对于迟报事故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瞒报事故行为,一律从严从重调查处理,重拳打击消灭“事故迟报、瞒报”违法行为;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在社会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鼓励举报,形成全社会关注瞒报现象,使其无处藏身,从而“瞒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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