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21年3月2日22时40分,辽源市大水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水缸煤矿)A107采煤工作面30米处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抢救报告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3月2日16点班,大水缸煤矿采煤段出勤13人,包括副段长霍军、支护工于华英、夏志刚和谭洪军为一组回柱串梁、放炮员1人、带式输送机司机2人、刮板输送机司机2人、清煤工4人。副段长霍军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了工作任务,交待了安全注意事项。
3月2日17时左右,霍军带领工人到达A107采煤工作面,先检查了工作面安全状况,然后安排工人开始回柱串梁,回柱串梁后进行割煤作业,到距离刮板输送机尾6米处时采煤机停止割煤,后退至距离刮板输送机尾12米处停机,刮板输送机尾6米范围内采用爆破落煤方式开缺口。
22时10分许,爆破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陆续从回风顺槽回到工作面。霍军在刮板输送机尾处进行敲帮问顶,刘兴录等几人在刮板输送机尾处向刮板输送机里扒煤,谭洪军和于华英到工作面检查放炮后的支护情况。约22时40分,在刮板输送机尾处敲帮问顶的霍军听见采煤机方向有人喊了一声,一回头发现有人倒在采煤机旁刮板输送机上,便急忙用矿灯晃灯示意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行,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发现谭洪军的一只腿已经被拉入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之间0.2米左右的间隙中。
(二)事故抢救及报告过程
事故发生后,当班矿井带班领导刘国奇向调度室汇报了事故情况,矿长陈海义在规定时限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同时,霍军立即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救援,用单体液压支柱将采煤机顶起来,约22时55分将谭洪军从采煤机下拉出来,确认已经死亡,23时50分送到地面,随后运至东辽县殡仪馆。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章跨越正在运行的刮板输送机,跌倒在刮板输送机槽内,被拉入刮板输送机和采煤机之间挤压致死。
(二)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矿井带班领导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工人落实《辽源市大水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煤作业规程》工作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跨越正在运行的刮板输送机。
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矿井主要负责人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执行《辽源市大水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煤作业规程》。
3.安全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强。一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执行《辽源市大水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煤作业规程》;二是从业人员自保互保意识不强,随意跨越正在运行的刮板输送机,其他作业人员也未及时发现并制止。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事故类别
运输事故。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提高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管理水平和责任心,确保各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杜绝违章作业。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矿井带班领导、跟班段长、班组长等对安全风险大、容易产生事故隐患的作业地点要采取巡查、蹲点盯岗等方式进行重点盯守;二是矿井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防止带隐患生产;三是加大查处“三违”力度,特别是排查职工多次违章、违反工作纪律等顽疾,并倒查管理责任。
3.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对安全培训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考核管理,注重培训效果,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消除冒险蛮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