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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通知

[06月14 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汛期(6月-9月)是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抢险救援工作的高度戒备期。为贯彻省政府2019年防汛备汛工作安排,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救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关注汛期地质灾害安全风险。2010年-2018年间,我省汛期发生的地质灾害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到全部地质灾害的51.1%和36.2%,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今年汛期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数量同2018年基本持平;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省降水仍有可能出现类似2013、2016、2017年的个别月份降水量特别大、年暴雨次数发生较多的情况,汛期集中降雨和局地暴雨频次增加会加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我省今年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形势依然严竣。

二、切实做好汛期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应急救援准备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各市要抓紧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应急管理部门要与水利、气象、住建、自然资源、交通等有关部门建立会商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建立与应急救援队伍、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家的通讯联络方式和调动机制,确保灾时联得上、调得动、打得贏。

三、压实地质灾应急救援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的领导,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工作。应急管理局要牵头加强应急救援责任体系的建设,指导应急救援应急准备和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现场救援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和监测责任人要依据灾害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讯前应急避险演练和宣传,灾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初期救援工作。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履行灾时抢险救援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到灾情就是命令,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救援,用迅捷高效的行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市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执行汛期应急值守规定,相关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有情况能够随时取得联系。要严格灾害信息报送规定,落实信息速报、首报、续报、终报要求,坚决杜绝瞒报、迟报,误报等问题的发生。

6月下旬,省厅将对各市应急救援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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