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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04月01 号]

公司各部门、科室: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公司安全建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古交市安全委员会《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古安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矿井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坚决抗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守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和“四铁”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四个一律”,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全面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大打击治理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张志平(矿长)

副组长:王爱忠(安全副矿长)

武俊虎(总工程师)

米俊峰(机电副矿长)

高向平(生产副矿长) 

张永兵(基建副矿长)  

武晋明(副书记)

刘金儒(项目负责人)  

苗文印(管理负责人)

成  员:宋利利  刘宝贵  张兰清  张海才  闫海宝  郭建彪  折树鹏  张亮清  张学凯  陈宗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任王爱忠(兼),负责此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

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法和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5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

各部门、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逐级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中旬到下旬)

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检查实施方案,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内容中各类行为的,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确保排查率和整改率要达到100%。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5月)

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和继续开展“打非治违”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中对存在违规违章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四、检查内容及负责人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太原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会议精神;是否严格落实《太原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和古交市《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人:各级分管副职)

2、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负责人:各级分管副职)

3、是否严格落实复工复建验收标准和程序,认真制定验收方案,坚决杜绝标准、推卸责任等问题发生;(负责人:王爱忠)

4、是否建立检查台帐和问题隐患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和问题。(负责人:王爱忠)

(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是否无证和证照不全,不按批准的采掘计划或设计要求进行建设;(负责人:张永兵)

2、是否违反停建指令、“五假五超”等行为,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等问题。(负责人:王爱忠)

(三)反“三违”专项行动

违章指挥:

1、是否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人:王爱忠)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的;(负责人:米俊峰)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负责人:张永兵)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定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的;(负责人:刘宝贵)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建设任务的;(负责人:张永兵)

6、指挥员不按规程指挥的;在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操作程序的;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负责人:当班区队长)

违章作业:错误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的;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的;攀、坐不安全位置的;机械设备运输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的;其他违章作业现象的。(责任人:各岗位区队长及作业人)

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的;不遵守操作规程的;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责任人:各岗位区队长及操作人)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清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把这次活动与全省范围内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太原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我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稳定结合起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安监科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每月“逢五”安全大检查,组织各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对全矿井认真组织开展对表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及时整改到位,做到销号、闭环管理,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建设管理水平。

3、各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整改问题不及时及“三违”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加倍处罚,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杜绝“三违”行为。

4、做好报送工作

3月5日前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并于每月23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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