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二、术语
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胶轮罐车、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井下消防材料库、引药点、避难硐室、移动救生舱、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煤场筒仓、空压机房、注浆厂房、涵洞、机修车间、综采厂房、材料库房等。
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作业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安全技术措施等;及时、如实报告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
2.经营管理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安全通风部(安监)负责督促、监督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紧急情况下指挥撤人工作。
4.安全通风部(通风)负责测定有限空间内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和紧急情况下指挥撤人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安全通风部(培训)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有限空间安全宣传工作以及出现事故地点业管理制度。
6.作业施工单位负责向施工所属部门提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部门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安全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施工单位。
四、有限空间管理
1.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原则。
2.《有限空间清单》均应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应坚持在日常持续关注、不断识别并进行增减和完善。每年12月份之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识别、判定,并按程序更新《有限空间清单》。
五、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1.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
2.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具备基本急救常识,掌握应急报警方式。
3.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时,有权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
4.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出入口畅通。
5.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7.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8.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9.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0.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11.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1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与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13.全过程掌握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15.违反本制度及有关规程规定的,由本单位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报请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分管领导、作业所属部门负责人共同确定安排好作业负责人,向作业人员、监管人员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识、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识,并组织落实防护措施。交代完毕防护措施落实后,施工单位所属部门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安全通风部(安监)、安全通风部(通风)负责人共同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中签字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共一联,由监管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工作结束后由安全通风部(通风)收执并保存期1年。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要有详细的作业地点、部位,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内介质的危险程度间隔作业。作业时限要求一般为:有限空间作业不应超过8小时,每隔4小时需进行一次复查并安排重新检测,作业过程间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安排检测。
七、有限空间应急要求
1.作业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应确定救援人员及职责,明确救援设备器材,科学、规范策划事故处置程序。
2.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拟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路线和方法,作业人应牢记。
3.有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安全绳、安全梯等应急物资。
4.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立即启动有关预案,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八、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1.每年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2.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安全通风部(培训)部门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处理、救护方法等。
3.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等应作为安全防护报警用具进行管理,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步骤、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规程应分别单独制定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领导批准处备案后下发执行,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熟记并严格遵守。
5.建立永久详细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包含作业地点、时间、相关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工作小结(工作中发现、暴露的问题,好的工作方法)等信息。
九、处罚
1.未按要求建立并动态管理《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的,对部门负责人按经济责任制中相关条款加倍考核,并责令限期整改。
2.未按要求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的管理,未按要求随身携带的;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的;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加倍处罚。
4.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或培训无记录的,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5.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未分别单独制定不能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的,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6.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的,对责任人处3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7.未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8.其他违反本制度及有关规程、预案规定的,由安全保卫部视情节作出处罚决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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