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矿山安全知识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沁源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8·5” 顶板事故的通报
晋应急函〔2022〕173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山西沁源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3102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造成5人被困(目前搜救结束,5人全部遇难),现正全力组织抢险救援。事故发生后,蓝佛安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救治被困人员”,常务副省长张吉福、副省长贺天才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尽最大努力确保被困人员生命安全;要深究事故原因,严肃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坚决有效化解煤矿安全隐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级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二、煤矿企业要强化顶板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一要定期组织开展顶板风险辨识评估,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特别是要把矿井地质条件复杂、变化较多的顶板风险,矿井煤层直接顶为大厚度坚硬顶板,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局部悬顶面积大于100m2,容易引发瞬间大面积顶板垮落的顶板风险及瓦斯涌出风险列为重大风险进行重点辨识、重点管控。二要经常开展顶板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支护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条件变化时是否及时对支护设计进行调整,支护材料和支护质量是否合格,顶板监测及矿压监测预报是否按规定开展等。
三、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矿压观测,科学制定支护设计方案,合理选择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地质构造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永久和临时支护方式、循环进度等;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伤人。锚杆(索)支护必须按照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可锚性试验,确保锚固力满足支护强度需求,顶锚索必须锚固到稳定岩层,禁止将锚杆、锚索锚固在受水影响的砂质泥岩层或围岩破碎层位。锚固效果得不到保障的,必须采取架棚加强支护。
四、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检查发现煤矿违反晋应急发〔2022〕224号文件规定的“十六”条措施要求,依法责令停止作业并实施行政处罚,发生顶板事故的,依法从严追责。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严格防范瓦斯、水、顶板事故。同时要督促煤矿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加强对煤矿生产作业的爆破、排放瓦斯、巷道贯通、动火作业、过地质构造、探放水等关键环节的现场管控和安全确认,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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