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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 “6·16”一般运输事故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21年6月16日20时16分许,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鑫煤业)井下运输斜巷上部车场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6.48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6月16日13时00分,机运队技术员杨洋受队长吝文会委托召开了16日中班班前会,强调了按章操作、杜绝各类违章等安全注意事项。当班共出勤25人,其中辅助运输12人,辅助运输代理班长郭东方做了运输作业分工安排,第一组由李雪明、张洪亮负责从地面材料场至副立井井口,由杨晓红负责从罐笼到副立井井底车场;第二组由温宝全、黄朝阳(死者)负责井底车场到运输斜巷坡底;第三组由郭东方、胡怀宝、李宝、张忠林负责西轨大巷;第四组由李强、刘清堂、吝玉良负责东轨大巷。

入井后,电机车司机温宝全将装有木板和工字钢的花架车(编号“KC-01”)及装有刮板输送机护板的平板车(编号“P1-12”)运至集中轨道大巷16#渡线道岔处的辅道上,然后返回井底将5辆装有物料的矿车运送至集中轨道大巷16#渡线道岔口,之后会同黄朝阳将“P1-12”平板车推至主道上,并与主道上的5辆矿车连接,两人又合力将“KC-01”花架车合力推上主道后,黄朝阳继续往“P1-12”平板车方向推车,温宝全去扳16#渡线道岔,扳完道岔后,温宝全返回电机车。

20时12分左右,温宝全听到两声哨响后,按了两次喇叭,喊道“开车了啊”,黄朝阳回应“哦”,温宝全启动电机车进行顶车作业。电机车运行了约36m,温宝全听到“啊”的一声,立即停车到前方查看情况,发现“KC-01”花架车在阻车器处向右侧翻将黄朝阳挤在了巷帮上,呼叫黄朝阳无应答,“KC-01”花架车与“P1-12”平板车未连接,间距约1.5m。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挂钩工黄朝阳违反作业规程未将最前端花架车与其他车辆连接且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站在预定停车地点前方2m外的安全地点,花架车被后方车辆撞击速度加快,经过弯道后侧翻将黄朝阳挤压在巷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未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自保互保意识不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轨面高差超标的安全隐患,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矿井反“三违”工作不细致,对辅助运输缺乏监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安泽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安鑫煤业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教育职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素质,强化安全意识,提升职工自保互保及应急处臵能力。

(二)安鑫煤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确保特殊岗位、特殊地点作业人员能够受到有效监管,做到安全管理无盲点、无死角。

(三)安鑫煤业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作业现场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四)安泽县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次事故组织全县煤矿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点预控和岗位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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