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伤害事故发生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的条件下,一般不要随便搬动伤员。
(3)暂不要给伤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员而无人照管。
(5)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还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做过什么处理等。
(6)伤员较多时,根据伤情对伤员分类抢救,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7)对呼吸困难、室息和心跳停止的伤员,立即将伤员头部置于后仰位,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8)对伤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9)现场抢救的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上一篇:为什么要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