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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10·27”高温中暑事故

发布时间:2020-12-1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27日12时30分,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救护大队许疃中队(以下简称许疃救护中队)两名救护队员在启封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以下简称许疃煤矿)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及7228机联巷查看巷道情况过程中因高温中暑,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1.01万元。

二、事故经过

2020年10月25日,矿通风副总工程师江海主持会审《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决定10月27日6时开始启封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排放瓦斯,矿总工程师王庆永为地面总指挥,江海为井下现场指挥,许疃救护中队负责现场实施。10月26日,矿召开专题会议,对启封工作进行安排和措施贯彻。

10月26日许疃救护中队主管技术员刘勇根据《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了《许疃救护中队关于许疃矿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的行动计划及安全措施》,许疃救护中队党支部书记梁永峰审批,并组织了贯彻。

10月27日5时,许疃救护中队梁永峰、刘勇、刘军(副中队长)和一小队李浩(副小队长)、吕岩松、陈继承等11名救护指战员从驻地出发。6时,参加启封、排放瓦斯人员在副井下口集合,江海再次对措施进行了贯彻。6时37分到达密闭墙启封处,救护队员开始启封密闭作业;10时,密闭墙被扒开2.2m2。救护队员将新延接的风筒与原巷道内预留的风筒连接后进行限量排放。10时45分,梁永峰安排刘军升井。11时5分,梁永峰、李浩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携带多功能气体参数测定仪进入启封巷道查看情况。

由于梁永峰、李浩长时间未返回,13时25分,刘勇、吕岩松进入巷道内寻找。行至7228机联巷拨门口向上100m处,吕岩松在巷道中间偏左位置突然发现李浩倒在前方1m的巷道右帮(上山方向,下同),全身赤裸。刘勇、吕岩松随即对李浩进行抢救,李浩无反应。两人不具备继续施救条件,返回寻求支援。14时3分,刘勇返回密闭墙启封处,安排陈继承等6名救护队员进入救援。14时30分,陈继承等人在7228机联巷拨门口向上130m处巷道左帮发现梁永峰。16时51分、17时5分梁永峰、李浩分别被抬到地面送往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抢救,18时57分两人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密闭的7228机联巷受邻近采空区、巷道煤体氧化和围岩温度影响,巷道内温度高、湿度大;梁永峰、李浩进入巷道查看过程中,违规进入温度超过40℃的高温区,未及时撤出,中暑导致死亡。

2.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违反规定采取将新延接风筒与巷道内原有风筒进行对接的瓦斯排放措施,未采取逐段排放瓦斯措施。第一批仅安排两名救护队员进入搜救。第二批进入的救护小队未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搜索遇险遇难人员。

(2)技术管理不到位。《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救护队主要技术负责人签字;措施中仅规定由救护队检查排放瓦斯巷道气体,未明确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方式。《淮北矿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在巷道内有风筒悬挂时,不得采用“分段排放法”,规定不明确。

(3)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与采空区相连的长距离密闭巷道内存在的高温高湿风险辨识不足,对违规排放瓦斯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4)救护工作管理不到位。淮北矿业救护大队未针对三名副大队长分别制定岗位责任制。对许疃救护中队监督管理不到位,救护队员防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不足。2019年10月份梁永峰、李浩体检结果均为Ⅰ级高血压,未调整工作岗位。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加强瓦斯排放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救护队排放瓦斯要采用控制风流措施,逐段排放,严禁一风吹。井下巷道内温度超过30℃时,应限制佩用氧气呼吸器的连续作业时间。除抢救遇险人员外,巷道温度超过40℃,禁止佩用氧气呼吸器工作,应立即退出高温区。

(二)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对瓦斯排放有关规定进行排查,根据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现场条件及安全风险情况进行编制,提高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巷道设计,合理确定密闭墙位置,确保密闭效果。

(三)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开展启封密闭、瓦斯排放风险辨识与评估,科学制定管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瓦斯排放各项规定。

(四)加强救护工作管理。淮北矿业救护大队要加强对救护中队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强化高温浓烟环境等实战训练,全面提高救护队员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按规定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从事安全技术性工作,加强对环境温度、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不能确保安全时应立即撤出。按规定对救护队员进行身体检查,对不适合继续从事煤矿救护工作的,立即进行调整。

(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淮北矿业集团要强化巷道启封、瓦斯排放等技术管理工作,完善巷道密闭、启封、探查、密闭区域瓦斯抽放、瓦斯排放等相关规定。明确对淮北矿业救护大队的监管责任,加强监管。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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