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20年10月09日8时07分左右,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以下简称贵能三矿)4105皮带顺槽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
二、事故发生
2020年10月9日0时,抽水工吴丰庆下井到4105皮带顺槽抽水点抽水,该抽水点用2台7.5kw额定流量为40m3/h的潜水泵抽水。凌晨4时许,吴丰庆向矿井调度报告抽水点有1台潜水泵损坏,并通过晃矿灯信号让在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打泄水孔的2名探水工张建华、于右胜撤出掘进工作面。张建华回到抽水点附近,看到吴丰庆用一根木撬棍要将1台备用潜水泵移到水边,于是张建华走过去和吴丰庆将潜水泵抬到水边,等待电钳工前来更换。
4时30分左右,调度安排电钳工陈光勋、机修工王国成到4105皮带顺槽抽水点维修水泵。5时30分,陈光勋更换了1台备用潜水泵并试抽水正常后离开。6时,张建华、于右胜蹚水进入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继续打泄水孔。7时20分左右,张建华、于右胜下班,从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出来,路过4105皮带顺槽抽水点时,发现吴丰庆坐在潜水泵启动开关旁休息。
8时许,与张建华、于右胜交接班后的郭大庆、黄泗虎往4105皮带顺槽掘进工作面走,郭大庆走在前面。郭大庆走到抽水点潜水泵开关处时,发现前方的水下有矿灯的光由下往上照,由于水比较浑浊,看不清水下情况,于是他打电话给调度汇报情况。调度令其停电并查看情况。郭大庆停掉潜水泵电源,找来一根2.3m的锚杆,将前端压弯,站在水边用锚杆在水中有矿灯的地方勾划,勾出一个矿帽,同时又发现水边还有一双水鞋,他猜测可能有人被淹水下,于是打电话给调度派人来搜救。8时10分左右,调度通过人员定位仪呼叫距离事故地点较近的-280运料班班长唐中兴,唐中兴回复电话后带领3名工人赶到事故现场,由于水中有矿灯灯光,且水深只有约80cm,唐中兴很快就从水中捞出一个人,未穿上衣,裤子的裤腿卷起至膝盖部位,光脚,腰上绑着亮着的矿灯,全身柔软,已经没有呼吸,经辨别是抽水工吴丰庆。
随后赶到的带班矿领导韦乃吉(通风副总)安排人员将吴丰庆运到地面,经在井口等候救援的合山市人民医院120急救医生现场确认,吴丰庆已无生命体征。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吴丰庆独自移动潜水泵,在移动沉重的潜水泵时不慎跌倒,额头受硬物碰撞后,不幸溺水死亡。
(二)间接原因
1.贵能三矿的潜水泵司机操作规程操作性不强
该矿井《井下潜水泵司机操作规程》规定“若移动潜水泵,必须先停开关,开关把手打到零位,旋转开关紧锁螺栓锁把手后,方可把水泵提移到所需抽水位置摆放。”该规定只是让抽水工停电后才可以移动潜水泵,但实际操作中,潜水泵很重,抽水工单人很难移动潜水泵,更难以做到提移潜水泵。操作规程未说明提移水泵的方法,致使吴丰庆下水移泵时不慎溺亡。
2. 贵能三矿违反《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排新上岗的人员独自井下作业
死者吴丰庆2020年8月25日到矿工作,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于9月中旬开始井下作业,听从矿安排,独自到4105皮带顺槽低洼积水处临时抽水点抽水,致使其下水移潜水泵时遇到危险无人救助,也不能自保,造成其溺水死亡。违反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自工作。”的规定。
(三)事故的性质
本次事故的性质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对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加强员工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等知识,熟悉避灾路线。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作业地点隐患排查治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行为,要立即制止、纠正。
(三)提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质量。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写要进一步细化,对规程中规定的操作程序,员工不能独自完成的工作,要细化陈述其完成的方式方法相关内容。
(四)加强溺水防范工作。煤矿企业要制定水边、水中作业及途径积水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责任制要求,明确分工,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