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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12-08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基本方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第一”说明和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在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上。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之前,事先就充分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自始至终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和减少事故。“综合治理”是指要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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