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煤矿安全网
个人作业“十不站”
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吊臂作业半径内站人;
2.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
7.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
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
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叉车作业“十不铲”
1、移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 牢靠,不铲;
2、铲齿上升到极限,不铲;
3、物品埋在地上,不铲;
4、物品超重,超宽,不铲;
5、铲齿上站人,不铲;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铲;
7、任何带电物体,不铲;
8、铲脚没有到位,不铲;
9、作业人员未离开铲车5米之外,不铲;
10、铲车上坐人 (教练车除外),不铲。
电焊气割“十不干”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电气安全“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登高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3.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作业;
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5.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备的机械(电气)设备;
7.不准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不准扒车代步或走道心、枕木头;
9.不准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10.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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