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掘进遇到顶板离层、破碎、节理发育、冲刷带、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采取加密锚杆、锚索支护措施;必要时,采取打点柱、架棚等支护形式。具体措施如下:
1.工作面支护要保证锚杆支护完好、网片搭接规范,绑扎距离不得大于200mm。
2.上覆基岩10m-20m时,掘进最大空顶距变为7m,最小空顶距为1.8m。锚索支护为2根/3m,并加挂W钢带。
3.上覆基岩小于10m时,掘进最大空顶距变为7m,最小空顶距为1.8m。锚杆排距改为800mm,采取“锚索+W钢带+架棚”补强支护,锚索型号变更为∅17.8*5000mm。
4.锚索支护要保证锚索锚固在稳定岩层中,当上覆基岩小于10m时,锚索支护必须紧跟锚杆支护。
5.在基岩小于20m的区域掘进时,当锚索锚固力达不到预定锚固力时,采取架棚支护,最大循环进尺减为3m(最大空顶距4.5m),每掘进完一个循环,退出煤机后支护锚杆和锚索。锚杆和锚索支护完毕后,进行架棚作业。上覆基岩大于5m,1架/3m, 上覆基岩小于5m,1架/1.5m,架棚完毕后方可继续掘进。
6.所有棚均为点柱加螺纹钢勾子联合支棚,架棚前根据棚间距,在预定位置距顶板12-14cm采用煤电钻打螺纹钢钩子眼,用螺纹钢钩子架设钢梁,螺纹钢钩子要安装结实,架设钢梁时候人员要配合到位,防止钢梁掉落砸伤人员。
7.架棚紧跟锚杆支护,架棚时先架设无腿棚,后续支护木点柱,木点柱支护钢棚不得滞后掘进头超过15m。架棚钢梁必须接顶严密,不少于四个背实点,必须保证钢梁架设牢固,如果架棚钢梁接顶不严,必须填充道木等器材,保证支护有效,严防漏冒情况发生。
8.支撑木点柱加固钢棚时候,根据棚距确定点柱具体位置,人工清理浮岩至硬岩,方可支护木点柱,木点柱必须用木楔子背实。
9.架棚区域车辆行驶必须减速慢行,防止碰撞木点柱,破坏支护效果。本队调机和生产期间设备运行时候要密切关注巷帮木点柱情况,一旦发现有碰撞的必须立即停机,把点柱扶好,方可继续工作。
10.在上覆基岩小于20m区域必须每天使用锚索钻机对上覆基岩厚度进行探测。必须严防溃沙、溃水事故的发生,并在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顶板淋水及顶板裂隙发育状况 ,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和设备,进一步进行探测工作。
11.在掘进和支护非薄基岩段时,发现顶板淋水、顶板出现裂隙、敲帮问顶时有空响声音、顶板破碎、钻杆易堵时,掘进最大空顶距变为3m,最小空顶距变为1.8m。在该段也必须采取架棚支护。
12.在掘进和支护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立即停止掘进,报告区队、调度室、生产科。
13.顶板下沉明显地段要及时汇报生产科,进一步确定支护方案。
14.薄基岩段掘进时,地质组要及时查明开采煤层上覆基岩、松散层、含水层的厚度和地表径流等水文地质情况,并及时告知施工区队、相关科室和矿领导。
15.验收员每班在掘进过程中随时检查锚索的锚固效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和生产科联系,并且每天对支护效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并及时进行改进。
16.过薄基岩段每隔50m(或每个联巷口)安装一套顶板离层仪,由验收员负责日常监护及观察。
17.工作面配备排水设施齐全、完好,备用完好的4kw水泵4台,排水软管100m, 0.05m3沙袋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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