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首页

事关煤炭资源税!减征50%!

[09月05 号]

来源:中国煤炭报

财政部9月4日发布公告,为了鼓励煤炭资源集约开采利用,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据了解,财政部2020年6月份曾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表示,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此次公告,相当于对此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上进行了延续。

通知原文如下:

640.jpg

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

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为了鼓励煤炭资源集约开采利用,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1日

上一篇: 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

下一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专题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版权所有:古交市千峰精煤有限公司官网 晋ICP备2021003034号-1 技术支持: 山西货通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