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各地级市陆续发布了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很显然,之前山西省2022年煤炭产量13亿吨的目标正在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到了各地市。
山西省能源局6月27日发布的《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07亿吨,全年达到13亿吨。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能5000万吨,全年达到13.5亿吨。
为达到目标,山西省成立了由省长蓝佛安担任组长的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各市政府和省属煤炭集团也要求成立相应的由市长、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还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与6月24日前报省工作专班办公室。
近日,包括长治、吕梁、临汾等重点产煤地区在内的地级市陆续发布了各自的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更加有利于山西全省13亿吨产量目标的实现。
以吕梁市为例,该市提出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783万吨,全年达到1.63亿吨。除省属企业外,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9477万吨,日产量不少于26万吨,争取达到27万吨。
吕梁市将通过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项目核准、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
方案具体提出,对已取得产能核增批复的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有关手续办理。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正在推进手续办理的保供煤矿,允许其2023年3月底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边生产边办理有关手续。科学评估露天煤矿生产潜力,纳入应急保供储备产能,确定交口华瑞煤业为重点保供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45万吨/月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对资源整合井工煤矿具备变更开采方式且满足环保要求的尽快转为露天开采。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
同时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争取加快开工复工一批长期停产煤矿,落实国家保供建设煤矿的规模调整,加快推进新建接续煤矿项目核准,并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还要加快煤矿各项手续的办理。
目标产量具体落实方面,方案明确,围绕除省属企业外,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9477万吨,日产量不少于26万吨,力争达到27万吨的目标任务,将日产量任务分解至下辖11个县(市、区)。
其中,中阳县年产量不少于166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4.49万吨,力争达到4.66万吨;兴县年产量不少于150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4.05万吨,力争达到4.20万吨。市属企业和央企煤矿按属地落实煤炭产量责任。
从上述情况不难看出,为了保障增产保供任务的有效落实,具体产量任务已经细化到了县一级,并设定了最低目标,比如柳林县,年产量不少于2720万吨,日产量不少于7.42万吨;同时还鼓励日产量力争达到7.70万吨。
虽然截止目前,仅有4个地级市公开发布了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但俗话说“窥一斑而见全貌”,其他地市预计也将采取类似的举措。显然,山西省对于今年13亿吨目标产量的实现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