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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田坝煤矿有限公司“8.7”其他事故

发布时间:2022-09-20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22年8月7日10时05分,云南田坝煤矿22182综采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6.6万元。

二、事故经过

2022年8月7日7时30分,田坝煤矿掘进二队队长黄照潘在连队会议室组织召开早班班前会,当班出勤共8人,分别是班长王光德、副班长黄和志、放炮员王买和其他掘进工5人(沈宗国、黄照苍、徐天选、杨世高、黄照贤)。8时20分,当班人员除放炮员王买去井下炸药库领炸药外,其他8人均到达22182溜子道,此时,通风队瓦斯检查员周定友已检查完工作面瓦斯在运输巷内,班长王光德安排自己与黄和志和黄照贤到迎头打眼,其他4人负责运送材料。黄和志操作气腿式气动凿岩机,黄照贤负责扶钻杆,王光德在旁边监督、观察周围的情况,在打眼作业过程中,队长黄照潘到工作面查看了情况,简要交待了安全注意事项后,便说要到运输巷清点单体液压支柱。9点51分,班长王光德经向调度室请求同意后下达了放炮命令。炮烟散尽后,黄和志、黄照贤按照班前班长的分工,两人一前一后进入22182综采切眼掘进工作面检查安全情况。10点05分,2人行进至工作面开口以上54m处(距迎头以下15m),黄和志听到迎头有矸石滑落滚动的响声,在立即向风筒侧和单体液压支柱后方躲避的同时,喊:“让”,待迎头无响动后,黄和志转身看到黄照贤已倒在巷道底板上,头部在流血,身上无矸石、煤块等物体。

三、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22182综采切眼掘进工作面按44°坡度由下向上施工,放炮后的煤块和矸石处于自然向下滑落滚动的状态。

2.作业人员冒险进入未采取防止浮矸活石滚动下滑措施的危险区域,被上方滚落的矸石击中头部导致发生事故。

(二)事故间接原因

1.风险分析管控不到位。一是对大倾角上山施工存在的事故风险分析研判不充分,放炮后防范工作面悬浮煤矸滚落伤人的安全措施不科学,挡板设置位置不当。二是对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和跟踪教育管理有差距,职工队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三是事故当班带班领导和巡查安全员对井下作业点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至事故发生时两人均还未到达事故地点。

2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由下向上施工44°倾角的斜巷,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防止设备、物料、煤矸石等下滑滚落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二是组织编制并会审通过的《综采切眼作业规程》存在漏洞,制定的防止大倾角上山施工时迎头浮矸活石滚落下滑的措施不科学,喇叭口设置位置不当,对挡板、隔板、喇叭口设置的方法、标准、材料规格、强度以及喇叭口移动顺序、方法等未作出具体规定。三是《综采切眼作业规程》执行不到位,事故现场巷道净高0.75~1.35m,巷道两帮未支设贴帮柱,人行道与溜矸道之间未设木柱,喇叭口距离迎头16.8m。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巷道净高1.7m,巷道两帮应支设贴帮柱,人行道与溜矸道之间应增设木柱、钉隔板,喇叭口距离迎头不大于10m的要求。

3.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放炮后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报告调度室,未等待30分钟后再进入掘进工作面,也未先由班组长、瓦斯检查工、放炮员一同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顶板、爆破等情况,确认无安全威胁后,方允许其他人员进入。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在未及时整改的情况下仍继续组织掘进作业。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从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弱,安全意识淡薄,在未采取防止矸石滚落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44°上山掘进工作面放炮后的区域。二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井下共布置有两个水平、三个采区、2个采掘作业点和多处井巷维修作业点,每班仅安排一名安全检查员入井进行安全巡查,在井下主要作业点和重要风险点无安全员现场督促町守。三是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同类事故反复发生。此次事故与本矿2019年“7·27”事故原因基本相似,煤矿未能举一反三有效分析研判大倾角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风险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

5.驻矿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云煤集团驻矿监督员对田坝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二是曲靖市能源局驻矿安全监督员督促检查煤矿风险分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差距。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田坝煤矿“8·7”其他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煤矿要强化风险分析管控。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切入点、以重大风险管控为着力点、以防范事故为落脚点,把风险分析到各岗位、各环节、各作业点,措施要科学有效、具体明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切实强化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煤矿要加强技术管理工作。一要强化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严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关,确保编制的规程和措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做到全过程、多角度、全方位指导现场作业、管控事故风险;二要加强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程措施执行到位。

(三)煤矿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提高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二要加强各工种操作技能培训,让从业人员熟知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三要注重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掌握职工思想波动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入井宣誓制度,促进入井人员集中精力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四)煤矿要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一要认真梳理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措施和岗位职责,对编制不规范、措施不合理、管控效果差和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制度、规程和措施,应当重新组织制定;二要配齐配强满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员,严格落实每班安全员现场督促检查、队领导跟班作业和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奖罚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五)云煤集团要强化对下属企业的帮扶督导。一要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安排专业团队进驻田坝煤矿,指导帮助煤矿分析问题、找准方向、研究对策,及时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和长期欠薪的被动局面;二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项目帮扶和资金支持力度,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加快改制工作进度,减少干部职工思想不稳定带来的安全风险;三要切实落实云煤集团的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公司领导、部门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管理、联系包保、督促检查等相关责任,严防事故屡屡发生,重蹈覆辙。

(六)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一是曲靖市能源局要统筹监管力量,认真研究完善驻矿监督制度,驻矿监督员必须落实驻矿盯守责任,督促煤矿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和落实规章制度;二是要切实履行地方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事故现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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