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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3·8”运输事故

发布时间:2022-06-09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22年3月8日13时41分许,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以下简称淖尔壕煤矿)发生1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2.49万元。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22年3月8日7时,淖尔壕项目部运管科科长王圣组织召开早班班前会,参会人员有运管科副科长任长宝,队长张金献,车辆检修工王前程、王露、朱霜林,驾驶员杜永昌、张国军、马占存、李建邦。会上王圣安排驾驶员李建邦向1408综采工作面运送锚网。12时18分,李建邦驾驶无轨胶轮车,装载6片锚网入井,12时55分,车辆通过1408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口风门将锚网运送至1408综采工作面卸载点,13时32分,李建邦将锚网卸车后原路返回。13时40分到达1408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口第二道风门处,李建邦下车开启风门时,无轨胶轮车发生溜车,车头顶在李建邦背部,将其挤压在车头与风门之间。13时50分许,瓦检员李虎、李书玲驾车到达1408辅运顺槽口风门处,李虎发现风门报警器在报警,在下车打开第二组行人小风门时,发现有人被挤在车头与风门之间,李虎立即向当班带班矿领导宁宇汇报了该情况。14时许,宁宇驾车到达事故现场,并将现场情况向项目部党总支书记刘兵昌进行了汇报,之后宁宇在事故车辆轮胎下安设了阻车器,并透过车头与风门之间的空隙,查明李建邦没有脉搏和呼吸,随后宁宇用力将风门推开,将李建邦拖拽了出来,并对李建邦进行了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15时许,刘兵昌与王圣、王露从地面驾车赶到事故现场,王露将事故车辆驶离现场,宁宇、刘兵昌、王圣将李建邦抬到两组风门之间再次进行了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李建邦仍没有呼吸,随后刘兵昌等人将伤者运送到地面。17时许,刘兵昌向矿长刘二矿汇报了事故情况,并安排王圣和任长宝将伤者送往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向民友好医院。途中,运送伤者的车辆与120救护车相遇,随车医生对李建邦进行了检查,确认李建邦死亡,至此救援工作结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运管科司机李建邦驾驶无轨胶轮车在1408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口风门处下车开启风门时,未按规定停车,车辆自行溜车,将其挤压在车头与风门之间,致其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淖尔壕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研判不严不细致。对车辆通过风门及辅助运输线路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清,事故隐患排查存在盲点和漏洞。

2.淖尔壕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计、施工、安装和管理倾斜巷道风门,未设置专人管理风门或者安设自动风门。

3.淖尔壕项目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功能设置不完善,未实现井下风门与地面报警联动,风门开启后井下长时间报警,地面监控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

4.淖尔壕项目部、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安全检查力度不够,井下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停车,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行为频发多发,未能有效制止“三违”行为。

5.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生产,轻安全。公司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

6.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淖尔壕项目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类型、等级、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运输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瞒报。

四、防范和整改措施

1.责令淖尔壕煤矿立即停止井下生产,全面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从思想、作风、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强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要按照规程要求对风门等通风设施的设计、施工、管理进行严格把关。配齐配足配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细化报警范围、时限,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淖尔壕项目部切实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思想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

3.淖尔壕项目部切实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抓好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危险源辨识能力。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认真查处“三违”行为。淖尔壕煤矿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严格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西北分公司要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淖尔壕项目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审查指导,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断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根基,深入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项目部开展全系统、全要素监督检查,强化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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