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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5类煤矿井下不安全行为不能有

发布时间:2020-03-10


来源:煤事儿


1、班中喝酒,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烟火物品下井

产生根源:没有牢固树立起安全思想意识,认为日常习惯是小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凭借自己不成熟的经验,认为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产生的危害:由于井下作业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班中喝酒,酒精刺激大脑神经,容易造成事故。发生瓦斯事故或者粉尘燃烧以及火灾事故时,穿化纤衣物对人身有极大的伤害。携带烟火物品入井容易引起火灾、瓦斯及粉尘爆炸。

措施:加强安全行为的教育,强化安全行为的管理,层层把关,处处严抓,规范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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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爱护公物,乱涂乱画牌板,破坏路标和安全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

产生的根源:部分员工思想道德品质不好,员工思想教育不到位。

产生的危害:不能准确检查瓦斯,影响井下达标和文明生产,有事故发生时,不能及时离开事故现场。

措施: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养成爱护设施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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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休息时坐在安全帽上,用矿灯往行人脸上照

产生的根源:平时一些不良工作习惯,会在井下导致一些不良行为。

产生的危害:容易使人员掉入水沟,或使人员撞帮,造成人员受伤。

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这些不良工作习惯远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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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运输巷道行走时不注意标志和信号

产生根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产生的危害:造成被行驶中的车辆卷上事故;走入盲区、危险区域,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措施:在运输巷道行走一定要精神集中,多注意来往车辆,前后瞭望,行走时不能互相打闹。要走人行道一侧,不得走轨道中间,遇到来往车辆,等车辆过后再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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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井下,矿灯和自救器用手拎着

产生的根源:安全意识淡薄,总认为这是小事,对于这种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

产生的危害: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来不及佩戴矿灯和自救器,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措施:加强不安全行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力度,使安全行为变成一种良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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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风门时用脚踹,不随手关风门

产生的根源:不爱护通风设施,对风门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

产生的危害:风门反弹容易伤人,容易造成风流短路及用风地点的通风系统混乱,达不到通风系统要求,造成瓦斯积聚事故。

措施:加强对全矿井下员工爱护通风设施教育,同时加强现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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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产生的根源:对矿灯熄灭原因不清楚,对矿灯的结构不清楚,不知道矿灯损坏出现失爆的严重性

产生的危害:出现失爆,引起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措施:教育员工不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非专业人员禁止修理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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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没有敲帮问顶,在巷道顶板不稳定的地方休息

生产的根源:自主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生产的危害:可能造成局部冒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措 施: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在巷道顶板不稳的地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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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井下人车运行时扒乘或抢上、抢下人车

产生的根源:没有严格遵守人车乘坐制度 。

产生的危害:人员一旦摔倒可能被压伤。

措 施:人车运行时不能抢上、抢下,等待人车停稳后方可顺序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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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拉放矿车时,不躲进躲避硐

产生的根源:安全意识不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产生的危害:一旦拉车断绳或矿车掉道,易造成伤亡事故。

措施:在拉车时要及时躲进躲避硐,管好自己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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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井下卸料时不注意电力线路,卸圆木、金属材料及设备时不同拿同放,卸材料时离车帮太近。

产生的根源:自主保安意识不强,对可能造成的危害预防不足。

产生的危害:可能造成触电事故。卸料不同拿同放,后方的人可能被砸伤。卸料时离车太近,一旦物料脱落躲不及时,可能被砸伤或挤伤。

措施:卸料时人员要互相配合,做好互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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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井下带电检修、带电作业、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产生的根源:维修人员违章作业。

产生的危害:极易造成触电事故。

措施:加强电气维修人员的教育,大力宣传带电作业的危害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严格执行停电检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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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非专业人员私自打开电气设备

产生的根源:事故后维修人员没能及时到现场处理,非专业人员不准操作电气设备的教育不到位。

产生的危害:造成触电事故,使事故扩大。

措施: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教育员工不要随意打开电气设备处理事故,专业人员在事故第一时间尽快到现场处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

 

要维修,听我言,

千言万语说安全。

安全是咱员工的命,

安全是咱员工的天。


14、打钢带或高空作业、处理高冒顶区搭跳不牢,无专人观察顶板

产生的根源:现场指挥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

产生的危害:搭跳不牢固,一旦倒塌,钻机易砸伤施工人员;不观察顶板,一旦顶板有变化,离层冒顶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措施:搭跳必须牢固可靠,并设专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做好自主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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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把钎工戴手套,把钎后站在风钻前方,打眼工不等把钎人躲开就加速;打眼时骑风钻腿。

产生的根源:严重违章,自保、互保意识不强,对可能出现的危害预料不足。

产生的危害:把钎工戴手套,一旦绞在钻杆上已造成人身伤害。打眼工不等把钎人躲开就加速,一旦钎杆滑脱易扎伤把钎工;打眼工骑风钻,一旦断钎易扎伤自己。

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自主保安和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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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工具乱扔乱放

产生的根源:现场管理不到位。

产生的危害:不利于行人,有事故时,侧退路线不畅通。

措施:严格要求员工,工具不能乱扔乱放,养成文明生产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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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面风量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没有及时汇报

产生的根源:对现场检查不认真、不到位,认识不高,没有在第一时间汇报。

产生的危害:造成通风系统混乱,无风或微风,没有足够的新鲜空气输送到工作地点,造成瓦斯集聚。

措施: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对通风工作重要性的教育,让每名员工都知道通风设施的重要性,爱护每一道通风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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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瓦检员填写揭示牌不及时

产生的根源:个别瓦检员又懒惰思想,不重视这项工作,人为瓦斯浓度低不必要写上。

产生的危害: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告知作业地点人员瓦斯情况,容易出现漏检。

措施:加强瓦检员的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上”的思想。同时,管理人员经常检查牌板,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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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不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不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擅自进入定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示牌的地点

产生的根源:工人思想懒惰,不愿意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业务水平较差,无法深入学习理解该知识。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较少。

产生的危害:矿井发生灾害时,不能自救互救,不能有效地避灾,容易进入缺氧区域,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措施:要加强对全矿井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本质安全型矿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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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检修设备时不测周围瓦斯浓度

产生的根源:检修人员对瓦斯的危害认识不强,忽视瓦斯检查。

产生的危害:容易造成瓦斯事故。

措施:加强瓦检员的责任心教育,严格按照规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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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放炮时不使用喷雾防尘

产生的根源: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章作业。

产生的危害:使巷道内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增高,积尘大,不利于职工身体健康。

措施:安检人员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职工必须使用好放炮喷雾,加强班组长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其重视“一通三防”设施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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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探头没前移,便携挂的位置不对

产生的根源:相关人员对便携作用认识不够,缺乏安全认识。

产生的危害:不能及时发现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

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防范瓦斯的意识,在时间工作中提高防范能力,加强监测工的责任感,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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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电机车司机开车时身子探出车外

产生的根源:精力不集中,自主保安差,违章开车。

产生的危害:车辆行驶弯道处或巷道狭窄处会造成伤亡事故。

措施:电机车司机开车时精力集中,弯道、大巷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发信号,严禁将头、手、身探出车外,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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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板错岔子造成伤人

产生的根源: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熟悉通车路线。

产生的危害:易造成伤人或撞车事故。

措施:操作人员要熟悉通车路线,让车辆正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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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坐在物料车上卸料,拉放车时不放警戒,车末停稳时摘钩

产生的根源: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对危险源掌握不清。

产生的危害:易被物料砸伤,拉放车不放警戒,车末停稳时摘钩,造成跟车伤人事故。

措施:严禁坐在物料车上卸料,拉放车时要设好警戒,车末停稳时禁止摘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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